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课程管理条例

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

课程管理条例

 

第一章  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

 

第一条  陕西工商管理研究班课程设置方案参照全国MBA课程设置并结合学院的特色提出,经陕西省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第二条  工商管理研究班课程管理由各教学点主管教学的院长负责,MBA教育管理中心(以下简称MBA中心)具体管理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根据学院《工商管理研究班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培养计划。

第四条  学员课程学习应修满45学分,其中:素质教育4学分,核心课程(学院设置课程)18学分;选修课程(教学点设置课程)不少于13学分;综合训练不少于5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

第五条  各教学点MBA中心根据各班的培养计划,编制每学期的课程安排计划表,并初选任课教师。

第六条  各教学点MBA中心在每学期第15周前,将下一学期课程安排计划送给任课教师征求意见,经确任后作为编制课程表的依据。

第七条  各教学点MBA中心根据任课教师反馈的意见,编制下一学期的课程表,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将课程表等教学点文件发给任课教师。

 

第二章  课程管理

 

第八条  任课教师按照各教学点编制的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和考核。

第九条  任课教师依据课程表按时授课,不得随意调课和聘请他人代课。因故必须调课者应到各教学点MBA中心办理调课手续,由MBA中心提前通知学员。

第十条  在课程学习期间,任课教师应对学员实行严格的考勤。凡缺课时数超过课程总学时1/3以上者,该课程必须重修。重修者应到各教学点MBA中心办理课程重修手续。

第十一条  学员因缺课超时和考核不及格需重修,或因病因事请假者,由各教学点MBA中心负责安排调班听课,并分别通知任课教师、班主任和学员本人。

第十二条  专题讲座是MBA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学员都应认真参加,填写专题讲座选听记录单。

第十三条  学员必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管理经济学、管理学课程统考,考试通过后方可进入撰写毕业论文阶段。

第十四条  在课程进行过程中,由各教学点MBA中心组织对教学情况进行随机检查。课程结束后由学员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第三章  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

 

第十五条  学员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通过与否记分法。必修课必须进行考试。

第十六条  考核采用结构记分法,一般由卷面考试(闭卷或开卷)、课程作业(有小论文、调研报告、案例、文献综述、大作业等形式)和课堂表现等组成,各组成部分的成绩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比例计分。考试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任课教师要在开课时确定完成作业的时间及考核办法,并通知学员和班主任。

第十七条  学员必须按任课教师指定的时间完成大作业(论文、专题报告、案例研究等),完成大作业时间一般为23个月,由班长或学习委员集中交给任课教师。不按时交大作业者,教师在登录成绩时,该组成部分的成绩按零分计。

第十八条  学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详见《关于课程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考核不及格者该课程必须重修。课程重修者需到各教学点MBA中心办理重修手续和交纳课程重修费。上课期间出勤情况符合规定,但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试者,应办理缓考手续,事后由MBA中心安排随其它班级考试。

第二十条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后一个月内,填报考核成绩单一式两份(附试卷、试题、课程作业等),送交各教学点教务员,由教务员负责将考核成绩登录在班级学习成绩一览表上。所有课程完成后给学员出具课程学习成绩单。

第二十一条  对调班上课、调班参加考试的学员的考核成绩,由主持考试的任课教师将学员的考核成绩及材料送至各教学点教务员处,由教务员负责登录成绩。

第二十二条  管理学、管理经济学两门课程实行全院统考。管理学统考时间定在每年3月第四周周日上午9:00~11:00,管理经济学统考时间定在每年11月第一周周日上午9:00~11:00。各教学点要按照学院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和指定的教材进行授课。

学员要认真学习,并按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复习备考。

两门课程统考由学院统一组织,成绩由学院向各教学点公布。

课程统考未通过的学员,可随下届学员重考。

第二十三条  MBA课程教学过程形成的原始材料(考勤表、试题、试卷、成绩单、评价材料)每学期由教务员进行整理,按班级装袋由各教学点MBA中心集中保管。课程考试试卷保存至每届学员毕业(按3年学制算)后一年(即从每届学员入学至第四学年结束),即可处理该届学员课程考试试卷。需处理的试卷要填写课程考试试卷处理单,并经处理人监理人签字后存档。

 

第四章  课程建设与改革

 

第二十四条  课程建设与改革是MBA教育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课程建设和改革使得MBA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更加符合MBA培养目标的要求,更加适应世界经济发展和管理学科发展的潮流。MBA课程建设与改革,在各教学点教学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系或课程组长负责。

第二十五条  MBA课程建设与改革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制订课程建设与改革的规划及实施方案;

(二)编制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协调课程教学内容、教材选定、教学进度和考核方式等;

(三)组织编写MBA课程的教材、案例、教学辅助材料等;

(四)开展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法的研究与改革;

(五)MBA课程教师队伍的建设;

(六)MBA课程教学质量的监控与提高,重视精品课程建设。

第二十六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MBA研究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任课教师制订教学计划的依据和学员自学的参考资料。教学大纲应反映本课程完整的知识体系和最新的发展动向,同时要突出陕西MBA学院的学科特色,教学大纲每隔3~5年修订一次。教学大纲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课程名称(中、英文)、课程编号、学分、开课时间;

(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任务和要求;

(三)课程内容;

(四)考核方式;

(五)主要参考书目;

(六)预修课程。

第二十七条  教材建设是MBA课程教学的基础性工作,包括讲义、教科书、案例、教学辅助材料等。

(一)自编讲义可作为正式教科书出版前的试用教程,试用2~3年后,在征求任课教师和学员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经评审通过后可交出版社出版。

(二)MBA课程教科书的编写、出版工作应作为课程建设和改革的经常性工作。各教学点应定期编制教材出版计划,每年组织若干种教材的编写和修订,并要形成一些有影响的精品MBA教科书

(三)案例是MBA课程教学中反映MBA教学特点的必备教材,案例库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每门课程必须有10个以上的教学案例,要加大自编案例的比例。案例库每隔2~3年应进行调整和更新。

(四)计算机模拟指导书、课程学习指导书等教学辅助材料的编印要纳入教材出版计划,作为MBA教材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MBA课程组要负责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研究、改革和创新。

(一)MBA课程的教学方法必须符合MBA培养目标的要求,适应学员已具备一定管理实践经验的特点,广泛采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课外实践等互动式的教学方式,以有效地提高学员的综合能力。

(二)在MBA课程教学活动中,要充分应用计算机、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研究和采用新的教学手段,鼓励任课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某些数量分析内容较多的课程采用多媒体课件,其教学效果并不一定好!随着学科的发展,还应随时调整多媒体课件的内容。

(三)考核方式要和MBA课程教学要求相适应,课程考核要采用结构计分法,考核各组成部分的比例根据课程特点确定。要不断研究和改革考核方式,逐渐缩小卷面笔试所占的比例。

第二十九条  MBA教育要不断向学员传递现代管理理念、学科发展动向和理论前沿,坚持开设高水平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论题的确定,传统学术报告内容的更新、学术报告质量评估等工作,由各教学点组成专门机构负责。

第三十条 提高MBA课程教学质量,必须重视各门课程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形成一批高素质的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

 

第五章  课程评估

 

第三十一条  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领取课程教学考评表,课程结束后填写,随同课程考勤表、试题、试卷(大作业)、课程考核成绩单等一并交各教学点MBA中心。

第三十二条  每学期结束前,学员应对本学期的课程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填写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以班级为单位交班主任,由各教学点MBA中心汇总分析后,将有关改进教学的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

第三十三条  课程评估结果作为考核教师业绩、课程管理以及选聘任课教师的参考依据。任课教师和各教学点MBA中心应根据学员在评价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